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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朝初年为项子国。前642年(周襄王十年)夏,齐国灭掉项子国,从此项子国国名即被取消,仅存项地名。
[7] 东周战国时期,楚灭鲁,项地即改属于楚国。楚襄王时,将楚都由郢徙于陈,以项为别都(即陪都)。
秦,项地归属于颍川郡,只有项地名而无项郡或项县名。
[7] 汉朝置项县,属汝南郡。东汉沿袭无变更,仍为项县。
三国属魏,仍为项县,隶属于陈国。
南北朝时,项县隶属州郡亦时变,县名称亦有变化。 南朝刘宋时曾改项县为项城县,属于豫州陈郡。北朝北魏、北齐、北周均称项县,北魏时项县隶属陈郡,北齐时项县改属信州。南朝齐、梁也都仍称项县,梁时项县属因殷州。北朝东魏天平二年(535年),在项县侨立的秣陵县隶属北丹阳郡,项县仍隶属陈郡。
隋改秣陵县为项县。大业初(605年)废陈州置淮阳郡,理项城县、南顿县。
唐武德六年(623年),撤销南顿县,并入项城县。贞观元年(627年),废颍东县并入项城县。证圣元年(695年),项城西部地区割入光武县(后改名南顿县)。
五代、宋、金时期,县的建制沿革、治所、归属未变。
元至元二年(1336年)项城县废,不久复置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南顿县撤销,其东部边域归入项城县。宣德三年(1428年),县城由今槐店迁至殄寇镇(今秣陵镇)。李自成建国号大顺,改项城为州。
清,复名项城县,属陈州府。
民国36年(1947年)4月,中共建立沈项临县委和县民主政府。9月,改为沈项淮县,10月,成立项城县民主政府,属中共豫皖苏边区第四专署,12月,归豫皖苏边区西北工委。1948年元月,项城解放。
1949年3月,成立淮阳专员公署。7月,县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,地址设在老城。1953年12月,人民政府迁至水寨镇。1953年,淮阳专区撤销,项城归属商丘专区。1958年12月,商丘专区撤销,项城归属开封专区。1961年12月恢复商丘专区,项城复属之。1965年7月建立周口专员公署(后改称周口地区),项城改属周口。1993年12月16日,项城县改为项城市。2000年,周口地区改为周口市,项城仍属之。
[7] 2005年,项城市成为河南首批五个重点扩权县市之一,财政交通教育等各方面由河南省直属。
[8] 2007年,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、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新的变化等多种因素,部分下放的管理权限没有落实到位。河南省发改委的一则通知,包括项城在内的47个扩权县的12项“特权”被收回。
[9-10] 行政区划
编辑 播报区划沿革
1949年以后,结合土地改革和建立地方民主政权,与四邻各县进行边境调整,从根本上解决了与邻县间的插花地。
[7] 1953年底,为了航运方便,水寨镇从淮阳划给项城,项城县城由秣陵镇迁至水寨至今。
1988年,南顿、贾岭、丁集、新桥撤乡设镇。1995年,河南省民政厅以豫民行批字[1995]2号文批准项城市撤销城郊乡、水寨镇设立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调整意见。1996年,李寨撤乡设镇。1997年,付集撤乡设镇。1998年,官会撤乡设镇。
2001年,郑郭、高寺、王明口撤乡设镇。
以上实例编译运行结果如下:
小狗的年龄是: 7
实例 2
在下面的例子中 age 变量没有初始化,所以在编译时会出错:
package com.runoob.test;
public class Test{
public void pupAge(){
int age; age = age + 7; System.out.println("小狗的年龄是 : " + age); }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{
Test test = new Test(); test.pupAge(); }}
以上实例编译运行结果如下:
Test.java:4:variable number might not have been initialized
age = age + 7;
^1 error
实例变量
实例变量声明在一个类中,但在方法、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之外;
当一个对象被实例化之后,每个实例变量的值就跟着确定;
实例变量在对象创建的时候创建,在对象被销毁的时候销毁;
实例变量的值应该至少被一个方法、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引用,使得外部能够通过这些方式获取实例变量信息;
实例变量可以声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;
访问修饰符可以修饰实例变量;
实例变量对于类中的方法、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是可见的。一般情况下应该把实例变量设为私有。通过使用访问修饰符可以使实例变量对子类可见;
实例变量具有默认值。数值型变量的默认值是0,布尔型变量的默认值是false,引用类型变量的默认值是null。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时指定,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;
实例变量可以直接通过变量名访问。但在静态方法以及其他类中,就应该使用完全限定名:ObejectReference.VariableName。
实例
Employee.java 文件代码:
import java.io.*;public class Employee{
public String name;
private double salary;
public Employee (String empName){
name = empName; }
public void setSalary(double empSal){
salary = empSal; }
public void printEmp(){
System.out.println("名字 : " + name ); System.out.println("薪水 : " + salary); }
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{
Employee empOne = new Employee("RUNOOB"); empOne.setSalary(1000.0); empOne.printEmp(); }}
以上实例编译运行结果如下:
$ javac Employee.java
$ java Employee名字 : RUNOOB薪水 : 1000.0
类变量(静态变量)
类变量也称为静态变量,在类中以 static 关键字声明,但必须在方法之外。
无论一个类创建了多少个对象,类只拥有类变量的一份拷贝。
静态变量除了被声明为常量外很少使用,静态变量是指声明为 public/private,final 和 static 类型的变量。静态变量初始化后不可改变。
静态变量储存在静态存储区。经常被声明为常量,很少单独使用 static 声明变量。
静态变量在第一次被访问时创建,在程序结束时销毁。
与实例变量具有相似的可见性。但为了对类的使用者可见,大多数静态变量声明为 public 类型。
默认值和实例变量相似。数值型变量默认值是 0,布尔型默认值是 false,引用类型默认值是 null。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的时候指定,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。此外,静态变量还可以在静态语句块中初始化。
静态变量可以通过:ClassName.VariableName的方式访问。
类变量被声明为 public static final 类型时,类变量名称一般建议使用大写字母。如果静态变量不是 public 和 final 类型,其命名方式与实例变量以及局部变量的命名方式一致。
实例:
Employee.java 文件代码:
import java.io.*;
public class Employee {
private static double salary;
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DEPARTMENT = "开发人员";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{
salary = 10000; System.out.println(DEPARTMENT+"平均工资:"+salary); }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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